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贵州省妇儿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的风险防范和管理,确保基金会的安全、稳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的各项活动和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筹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三条 基金会应建立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定期对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风险识别应涵盖基金会的各个方面,包括内部管理风险、外部环境风险、项目风险、财务风险等。
第四条 风险评估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和工具,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风险的性质、程度和影响范围。风险评估结果应作为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的重要依据。
三、风险防范措施
第五条 内部管理风险防范
(一)建立健全基金会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决策机制、财务管理、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制度,确保基金会的各项活动有章可循。
(二)加强基金会的内部控制,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基金会的财务、项目等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基金会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透明度,降低管理风险。
第六条 外部环境风险防范
(一)关注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和业务活动,确保基金会的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加强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业等的沟通与合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应对外部环境风险。
(三)加强对社会舆论的监测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维护基金会的良好形象。
第七条 项目风险防范
(一)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立项、实施、监督、评估等方面的制度,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三)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四)建立项目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警和防范。
第八条 财务风险防范
(一)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财务审计等方面的制度,确保基金会的财务管理规范、透明。
(二)加强对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三)加强对投资活动的管理,建立投资决策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确保投资的安全、收益。
(四)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进行预警和防范。
四、风险应急处理
第九条 基金会应建立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应急措施等。
第十条 当发生风险事件时,基金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事件的影响。
第十一条 风险事件处理结束后,基金会应及时对风险事件进行总结和评估,分析风险事件发生的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完善风险防范制度。
五、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 基金会应建立风险防范的监督与检查机制,定期对风险防范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 基金会的监事应加强对风险防范工作的监督,确保风险防范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十四条 基金会应接受政府部门、社会公众的监督,及时公开基金会的信息,提高基金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六、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2024年10月29日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开始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