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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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取“武警春蕾社会实践活动”公益项目执行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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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取“武警春蕾社会实践活动”

公益项目执行方的公告


采购方为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将对公益项目“武警春蕾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本项目”)执行方进行公开选取,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国妇女十三大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未成年保护,特别是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特殊群体关心关爱工作部署要求。受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委托,拟开展“武警春蕾社会实践活动”公益项目。采购经费预算25万元(含税),包含本项目所需的实践活动服务、交通、食宿、队服、帽子、书包、参营手册、活动横幅、活动纪念册等全部活动内容。

二、供应商资质需求

(一)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活动相关资质,并向采购方提供相关的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明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

(二)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合作要求

(一)完成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按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1.供应商未征得采购方同意和谅解而单方面延迟服务期限,将按违约终止合同;

2.供应商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说明原由、拖延的期限等;采购方在收到通知后,尽快进行情况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服务时间或者通过协商加收误期赔偿金;

(二)项目实施地点:广州省

(三)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性强制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标准);

(四)付款方式:根据项目委托方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的资金到账情况,按照项目协议分2期支付执行经费款项。

四、活动进程报告

项目结束后在采购方规定时间内发送进程报告。

五、报名方式

供应商把所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盖章扫描(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报价书、成功案例等)发送到指定邮箱。

六、采购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采用线下比价的形式进行采购,采购方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方案、技术条件、服务质量、报价等,最终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比选会时间另行通知。

七、本项目公告期限

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6月29日,在规定期限内以最终收到的邮箱材料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八、联系人

张老师(0851)85255281,邮箱:739194087@qq.com  




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