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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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蒲公英”助学行动“关爱——贫困女大学生”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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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蒲公英”助学行动
              “关爱——贫困女大学生”的函
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激发社会对贫困女学子的关爱,同时为了让受助学子感受来自祖国大家庭的温暖,贵州省妇联、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创建了蒲公英“助学行动”项目。帮助地处偏远山区考上了大学却负担不起高昂学费需要帮助的女准大学生。
   “农村的孩子早当家”,地处偏远地区的孩子生活条件较差,女孩子76%以上都饱受家庭重男轻女之苦,女孩子的求学道路比较艰辛,考上大学更不易。资助贫困女大学生这种举动不是在不公平对待男女贫困大学生,更不是对女孩子的弱势的肯定,而是针对社会上存在这种贫困女孩子上不起学的普遍现象的一种解决方法。
    这项传播温暖和亲情的爱心公益活动,我省每年都在寻找并资助200名以上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女大学新生。2012年期间,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实施的蒲公英“助学行动”让200名贫困女学子在广大爱心人士的鼎力支持下,带着“帮助每一个有追求的青年”的信念,已让200名女大学生受惠于蒲公英“助学行动”,顺利走进大学校门。
    为帮助贫困家庭的女大学生解决部分学费,减轻家庭负担,安心完成学业,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按照服务宗旨,2013年拟对我省200名贫困家庭女大学生进行资助。帮助品学兼优、生活贫困的女学子实现大学梦想。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女大学生每人发放助学金4000元。
一、活动主题:助贫困女学子实现大学梦
二、活动时间:2013年7月12日——2013年8月31日
三、捐助对象:2013年应届高中毕业考入大学(一、二本院校)贫困家庭的女大学生(含春蕾女童)。
四、活动内容:
   (一)资助条件:
     1、父母双亡或身体残疾、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单亲家庭的贫困准女大学生。
     2、家庭年平均收入低于我省贫困线或当地平均水平者。(资助条件为城镇家庭人均年收入4560元以下,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2300元以下。)
   (二)资助标准:一次性发放助学金4000元人民币。
   (三)资助原则:
     1、助学金主要用于交纳大学部分学费。
     2、凡接受过任何机构、个人提供资助或所在学校已提供奖(助)学金或减免学费的受助生,不再获此资助。
   (四)资助名额:200人
五、捐赠方式     
    可以直接向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捐款;或通过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在银行设立的专用账户转账捐款;捐款到账后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将会为捐款单位或个人开据捐赠发票。捐赠人可根据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享受减免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本次活动所有流程公开、透明、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  
    账户名称: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贵阳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851900119810801
联系方式:吴春燕 18585031439
         刘沁沁 13885157354                   
办公室电话(传真):0851--5255281  5255817
备注:
     1.捐助10人以上可以用爱心人士或者爱心企业的名称命名“蒲公英助学计划”;
     2.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业可指定“蒲公英助学计划”捐助对象;
     3.爱心捐款确认书。

                             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二O一三年七月